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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議》(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2020年6月12日,新加坡、智利、新西蘭在線簽署。
2021年11月1日,中國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致信新西蘭貿易與出口增長部長奧康納,代表《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保存方新西蘭正式提出申請加入DEPA。
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議(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2020年6月12日,新加坡、智利、新西蘭在線簽署。DEPA包括16個模塊:初步規定和一般定義、商業貿易便利化、數字產品及相關問題處理、數據問題、廣泛的信任環境、商業和消費者信任、數字身份、新興趨勢和技術、創新和數字經濟、中小企業合作、數字包容性、聯合委員會和聯絡點、透明度、爭端解決、例外和最終條款。
其中,模塊2商貿便利化(Business and Trade Facilitation)涉及無紙化貿易(Paperless Trading)、電子發票(Electronic Invoicing)、電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等。DEPA要求各國及時公布電子支付法律法規,考慮國際公認的電子支付標準,促進透明度和公平競爭環境;同意促進金融公司之間的合作,促進商業金融技術解決方案的發展,鼓勵合同方在金融技術領域與企業家合作。
模塊4數據問題(Data Issues)涉及個人信息保護(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跨境數據流通過電子手段進行(CrossBorder Transfer of Information by Electronic Means)、計算機設施的位置(Location of Computing Facilities)等。DEPA允許在新加坡、智利和新西蘭開展業務的企業跨境無縫傳輸信息,確保其符合必要的法律法規;成員們堅持他們現有的CPTPP協議允許數據跨界自由流動。
模塊8新興趨勢和技術(Emerging Trends and Technologies)涉及金融技術合作(Financial Technology Cooperation)、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政府采購(Government Procurement)、競爭政策合作(Cooperation on Competition Policy)。DEPA采用道德規范AI治理框架要求人工智能透明、公正、可解釋,具有以人為本的價值觀;確保締約方在AI治理框架在世界上保持一致,促進各國在司法管轄范圍內的合理使用和使用AI技術。
DEPA內容是什么?全球數字經貿規則談判的參考意義是什么?總臺央光記者就此與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所副主任杜國臣進行了對話。
記者:DEPA由新加坡、智利和新西蘭于2020年6月12日簽署。這樣的新協議吸引了中國、韓國等國家申請加入。為什么它如此吸引人?
杜國臣:DEPA這確實是一個相對較新的協議。雖然由新加坡、智利、新西蘭三個經濟規模較小的國家提出,但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即它代表了現有貿易和投資協現有的貿易和投資協定,單獨提出數字經濟協議,是世界上第一個重要的數字經濟規則安排,為全球數字經濟系統安排(提供)模板。
記者:DEPA由商業和貿易便利化、處理數字產品及相關問題、數據問題、更廣泛的信任環境等16個主題模塊組成。這些內容涵蓋了數字時代支持數字經濟和貿易的各個方面。例如,支持無紙貿易、加強網絡安全、保護數字身份、加強金融技術領域的合作,以及個人信息隱私、消費者保護、數據管理、透明度和開放性等社會關注。這些問題的重要性是什么?
杜國臣:目前,投資和貿易越來越數字化。根據布魯金斯學會的計算,全球數據跨境流向全球GDP促進增長的作用已經超過了貿易和投資。因此,規則安排在數字領域國家之間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如存儲、數字安全、隱私、反壟斷等一系列問題需要規則和標準的協調。因此,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在當前的全球和區域經濟規則安排和全球經濟治理體系中變得越來越重要。
記者:我們再來看看DEPA新加坡、智利和新西蘭并不是傳統的數字經濟大國。2020年,數字經濟排名前三的是美國、中國和德國,分為三大力量:支持數據自由流動、反對服務器和數據本土化、隱私、視聽產品例外、知識產權和消費者保護視聽產品例外、知識產權和消費者保護模式;以中國為代表的數字主權治理模式。可以看出,這三種模式在許多領域都是不可調和的。在全球層面上,WTO近年來,數字貿易的國際規則也在制定中。包括中國在內的76個WTO成員于2019年發表電子商務聯合聲明,開始與貿易相關的電子商務談判。然而,許多分析認為,WTO達成各方協議遙遠。與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相比,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的制定明顯滯后。有一種觀點認為,在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的競爭中,聯盟趨勢取代了全球化。你覺得這個怎么樣?
杜國臣:我認為(制定全球數字經濟規則)有兩種趨勢:一種是新加坡等國家推動的數字經濟的單獨規則安排DEPA代表這樣的發展方向;第二個發展方向是RCEP、美墨加協議,CPTPP等等(區域安排)包括電子商務、數據跨境流量、本地存儲等相關章節,章節的重量和比例越來越大,越來越成為關注的焦點。
至于WTO值得關注的是,未來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是分化還是趨同,是分裂還是整合。無論趨勢如何,中國目前都申請加入DEPA,由此可見,中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決心十分明確和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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