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eservicesgroup.com.cn/images/bussiness/platform/icon_platform_value.png)
![](https://img.eservicesgroup.com.cn/images/bussiness/platform/icon_platform_value_active.png)
2019年6月,歐盟 (EU) 發布了《2019/904號指令》(即,《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簡稱為《SUP》),旨在減少某些塑料制品對環境的影響。商戶必須按照歐盟各成員國實施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履行各自產品級別的相應義務。
2019年6月,歐盟 (EU) 發布了《2019/904號指令》(即,《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簡稱為《SUP》),旨在減少某些塑料制品對環境的影響。商戶必須按照歐盟各成員國實施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履行各自產品級別的相應義務。
《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第5條規定了2021年7月3日之后不能投放到歐盟市場(包括所有歐盟成員國)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被禁的產品如下:
由氧化降解塑料制成的產品
指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由生物降解塑料制成的產品,如:
棉棒部分由塑料或生物降解塑料制成的棉簽和棉簽拭子,即使可重復使用也不行
餐具(刀、叉、勺子、筷子等)
盤子
吸管
飲料攪拌棒
民用氣球棒
由發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食品容器
由發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飲料容器,包括蓋子
由發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飲料杯,包括蓋子
請注意,“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包括已構思、設計和投放在市場上,以在生命周期內通過重新填充或重復使用來實現多次使用或循環的塑料制品,某些醫用塑料制品也不在禁售之列。
根據《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第7條的規定,2021年7月3日之后,投放在歐盟市場的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還必須在包裝或產品本身加貼合規標識。
以下四類產品需要加貼合規標識:
衛生巾(墊)、衛生棉條、衛生棉條助推器
濕巾
帶過濾嘴的煙草制品,以及與煙草制品一起使用的過濾嘴
飲料杯
強制加貼的標識旨在告訴消費者:(i) 包裝含有塑料;(ii) 產品用后應丟入垃圾桶;(iii) 亂丟廢棄物會破壞環境。
請參閱歐盟網頁上提供的合規標識,了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標識規范。
根據《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第8條規定,將針對投放在歐盟市場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出“生產者延伸責任”(EPR) 計劃。生產者將需要為收集和清理垃圾以及提高消費者意識的各種措施付費。此計劃將于2023年1月5日開始實施。
根據《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第6條規定,帶有塑料蓋子的飲料容器只有在塑料蓋子與容器連在一起的情況下才能投放歐盟市場。此規定將于2024年7月3日開始實施。
根據《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第6條規定,到2025年,主材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ET) 的瓶子必須至少含有 25% 的回收塑料。到2030年,回收塑料的比例必須至少達到 30%,而且適用于所有塑料瓶(不僅限于 PET)。
最后,首次向歐盟市場提供產品的商戶(即,為消費者提供產品進行分發、消費或使用以換取金錢,或者雖然是免費提供,但通過商業活動進行)將負責承擔各種環保措施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為了提高消費者的環保意識,了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對環境的影響,以及推動消費者使用可重復利用的替代品的各種措施(例如,通過宣傳活動、替代徽標/標志等)。
根據“生產者延伸責任”計劃,歐盟成員國必須制定各自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收集目標。該計劃包括,到2025年,歐盟各成員國必須收集并回收一年中投放入市場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中的 77%(按重量計),到2029年,這一比例將提高到 90%。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歐盟網站上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頁面。
《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即《歐盟2019/904號指令》: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9L0904&from=DE#d1e32-17-1
歐盟網站上有關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說明:https://ec.europa.eu/environment/topics/plastics/single-use-plastics_en
歐盟網站上有關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標識規范:https://ec.europa.eu/environment/topics/plastics/single-use-plastics/sups-marking-specifications_en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