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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跨境電子商務得到了普遍的發展,但在實際操作流程中,不可避免地會見臨法律障礙和問題,跨境電商能否在商標用盡規則下進行侵權抗辯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么,下面一起了解...
近年來,跨境電子商務得到了普遍的發展,但在實際操作流程中,不可避免地會見臨法律障礙和問題,跨境電商能否在商標用盡規則下進行侵權抗辯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么,下面一起了解下跨境電商進口商標侵權案例!
商標平行進口與商標權用盡。
商標平行進口(即“正品平行進口”)是指同一商標在兩個或兩個以上 或地域受到保護,平行進口商可以從價錢分別中獲取利潤。
原則上,商標權用盡是對商標權人權利的一種限制,防止商標權人對商標的應用阻礙商標的自由流通。
事實上,如何將商標權力用盡原則實用于商標平行進口存在價值權衡問題,體現在貿易自由化與商標權人利益的抵觸上,這一問題的解決也充足體現了一個 的貿易政策,是對各國經貿發展的思考,其性質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
跨境電商進口商標侵權案例。
“KSTRITZER”啤酒商標。
原告大西洋C貿易咨詢有限公司取得涉案商標在中國內地地域的專用權。生產商為與涉案商標所有人Kustingzer公司名稱、地址相同的KustingzeBrewery。
法院在判決中首先指出,斷定商標侵權的準則是是否存在混雜可能性,并認定本案被訴侵權啤酒上標注的商標與產品來自的對應關系真實,將不會給消費者造成混雜。其次,對于是否制止商標平行進口,法院指出,應依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由于我國《商標法》等法律并未明白制止商標平行進口,涉案行動不違背我國《商標法》等法律的規定,法院指出,如果被訴侵權產品由商標權人生產、出售,該產品的流通不會對消費者造成混雜,不會傷害商標權人的商譽,不應認定為侵權。因此,被告不構成侵占涉案商標專用權。
以上介紹的就是跨境電商進口商標侵權案例,對于跨境電商獨立站來說,品牌建設是未來更好發展的當務之急。不侵權實際上是品牌建設的基本。畢竟,沒有哪個消費者會對一個侵權品牌發生高度的信賴。自己設計的外觀和產品也能與其他賣家區離開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這將為賣家帶來更強的競爭力,同時也有助于賣家打造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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